一、管控对象
无人机、穿越机、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滑翔机、航空模型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飞艇、滑翔伞、三角翼、动力伞等“低小慢”航空器(以下简称“低小慢”航空器)。
二、管控时间
12月20日15:00至21:00。
三、管控区域
合川区体育中心及其周边1千米范围内空域。
四、管控措施
(一)在管控区域内和管控时间段内,禁止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、穿越机等“低小慢”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。涉及应急救援、警务执勤、直播宣传等特殊任务飞行的,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。
(二)临时管控期间,请相关从业单位、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通告规定要求。
(三)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、击落等处置措施,并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相关规定,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(四)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,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。